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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传媒艺考院校高考录取原则汇总(4)

东华大学2016年本科高考录取原则

表演专业(影视、戏剧方向)及表演专业(服装表演方向)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各专业按学校专业考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每门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满分为400分。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男女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并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的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如考生所在省份 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要求的,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考合格证。

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获得录取资格。

录取时不分文理科,按专业考试成绩50%和文化考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 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学校将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并参考学生的德育表现和英语成绩择优录取。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上海戏剧学院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考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上海戏剧学院可根据各专业(方向)合格人数,参照招生计划数,自行划定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自划线办法按照教育部教学厅(2015)11号文件执行。凡上海戏剧学院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高考文化分÷本省市普通类一本线×750(注:本科批次合并的省市,按照该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一、录取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成绩】的专业: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木偶)、表演(京剧)、表演(戏曲音乐)、舞蹈表演(芭蕾舞)、舞蹈表演(中国舞)、舞蹈编导、绘画。

二、录取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成绩】的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150分制)
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戏曲)、播音与主持艺术。

三、录取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成绩(换算成750分制)高考文化成绩】的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150分制)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教育戏剧)、广播电视编导。

四、录取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的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

五、录取成绩排序按照【高考文化成绩×45%+专业成绩】的专业: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六、录取成绩排序按照【高考文化成绩×20%+专业成绩】的专业: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

以上各专业(方向)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各专业(方向)任一单科不得缺考或零分。其中: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别排序。

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方向)合格的考生,上海戏剧学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1、设点省份术科只认可我校组织的校考术科成绩,非设点省份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
2、文化分按各省招办划定的出档线。
3、文化和术科双上线,按综合分排序,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综合分计算:综合分=术科分×3.75+文化分
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综合分计算:综合分=术科分﹢文化分
4、具体招生人数、录取原则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二、表演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1、术科只认可我校组织的校考术科成绩。
2、文化分按各省招办划定的出档线。
3、文化和术科双上线,按术科分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4、具体招生人数、录取原则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三、音乐学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1、术科只认可我校组织的校考术科成绩。
2、文化分按各省招办划定的出档线。
3、文化和术科双上线,按校考术科分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4、具体招生人数、录取原则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1、术科只认可我校组织的校考术科成绩。
2、文化分按广东省招办划定的出档线。
3、文化和术科双上线,按综合分排序,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综合分=术科分﹢文化分
4、具体招生人数、录取原则以广东省招办公布为准。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对报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和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校考复试成绩×70%+文化科成绩措3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统考成绩×70%+文化科成绩×3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深圳大学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二、表演(影视戏剧方向)、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方向)、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方向)、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音乐创作与编配方向)高考录取原则: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三、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师范)、设计学类、美术学和动画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广州体育学院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一、考生符合普通高考艺术类报名考试条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属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投档考生中,先录取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不足额,再录取参加统考的考生。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同类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实际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100×0.5+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同类专业考试总成绩×100×0.5)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同类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同类专业考试实际成绩再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一、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高考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各校考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术科成绩÷术科总分)×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其中,美术类专业术科总分为200分,非美术类专业术科总分为100分。广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0%)择优录取。

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规定,如需征集志愿录取,在“文化成绩达线、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一律按照在“文化成绩达线、山西省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二、符合条件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考生如获我校2个或2个以上专业合格证并同时报考我校,招生录取时,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四、新生入学后全面考核,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高考所在地。

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一、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成绩满分300分。

二、本科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1、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且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戏曲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占70%和专业课成绩占3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含配音艺术)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占50%和专业课成绩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4、美术学(含美术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5%(含65%)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5、音乐学(含音乐教育)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5%(含65%)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书法学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7、绘画、中国画和雕塑专业统称为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美术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美术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统称为设计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设计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4/5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设计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9、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歌舞/戏曲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50%(含50%)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10、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和表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40%(含40%)以上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11、艺术设计学专业不组织校考,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以上且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含60%)以上、英语成绩达到满分的40%(含40%)以上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2、如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我校执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标准。

13、在我校录取期间,如有些省份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线(如军检线或基准分=上年普本线/上年重点线*当年重点线),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确定文化课分数线。

14、录取时,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15、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美术类、设计类专业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生源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16、文化产业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招收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排序,在第二批A段录取。考生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各分值计算公式:总分=文化课成绩*300/第二批普通本科线*权重+专业课成绩*权重
文化分=文化课成绩/第二批普通本科线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原则

一、考生在报读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只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志愿而未填报南广学院志愿的考生,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无法录取。

二、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参加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美术类及各省要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以省统考合格的专业填报,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三、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简章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五、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片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电影技术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等十一个专业。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高考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以下艺术类专业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音乐学(音乐编辑、流行音乐演唱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五个专业。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参照报考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专业成绩排名并列时,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总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对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二本分数线上(未明确划分普通类本科二本分数线的省份除外),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美术学、动画等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划定的投档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其次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生源所在省要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该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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